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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。15世紀末,英國和法國殖民者開始探索北美洲的東岸,並在此建立殖民地。1763年,當七年戰爭結束後,法國被迫將其幾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讓予英國。在隨後的幾十年中,英國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區,並建立了數個新的殖民地。1867年7月1日,1867年憲法法案通過,加拿大省、新布藍茲維、新斯科細亞三個英屬北美殖民地組成加拿大聯邦,其中加拿大省分裂為安大略和魁北克。在隨後100多年裡,其它英屬北美殖民地陸續加入聯邦,組成現代加拿大。
1931年12月11日,加拿大接受西敏法令,成為獨立國家,但國家元首依舊是當時的英國國王喬治五世,且英國國會依舊握有加拿大的修憲權。1982年4月17日,英國女王兼加拿大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簽署命令,將加拿大憲法修憲權移交加拿大國會,至此加拿大與英國的特殊關係終結。
特色
加拿大人類發展指數排名第十
加拿大是實行聯邦制、君主立憲制及議會制的國家,由十個省和三個地區組成,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,而加拿大總督為其及政府的代表。加拿大是雙語國家,英語和法語為官方語言,原住民的語言被認定為第一語言。由於位於高緯度地廣人稀,該國是世界上擁有多元化種族及文化的國家,也是移民為主的國家,約五分之一的國民出生於境外,近年來移民大部分來自亞洲。
得益於豐富的自然資源和高度已開發的科技,加拿大是富裕、經濟已開發的國家。以國際匯率計算,加拿大的人均國內生產毛額在全世界排名第十六,人類發展指數排名第十。它在教育、政府的透明度、自由度、生活品質及經濟自由的國際排名都名列前茅。積極參與國際事務,是聯合國、北大西洋公約組織、北美空防司令部、七大工業國組織、二十國集團、大英國協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、及太平洋島國論壇的成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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